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照顧服務員

公告日期
114/07/16
有效期間
114/07/16 ~ 114/07/31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3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及未具本國籍已取得居留證之新住民。 二、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或護理科系畢業者。 三、服務失智院民者需具失智症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研習或結業證書。 四、有照顧經驗尤佳、能配合輪班及支援代班。 五、具換位思考、服務熱忱及同理心、愛心、耐心。
工作項目
一、負責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協助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 二、環境衛生整潔及記錄。 三、生命徵象量測。 四、配合感控照護措施執行。 五、協助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 六、配合機構照顧政策推展與執行。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電話:(08)7223434#268養護科劉先生;#260郭科長 2. 請至本家網站https://srsch.mohw.gov.tw下載相關甄選表單。 3. 上網公告期間若已足額錄取或因其他因素無缺額時,擬保留應徵履歷,待再次開缺時通知參與徵試。 4. 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審核通過且經本家錄取者可申請缺工獎勵金。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照顧服務員
114/05/13 ~ 1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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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員
114/04/18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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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員
114/04/09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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