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4/07/22
有效期間
114/07/22 ~ 114/07/2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金融、保險、精算、統計、會計、企管、經濟、商學、資訊或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任事積極負責、對金融檢查工作有濃厚興趣並具有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或數位金融、大數據分析、資訊處理等工作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辦理金融檢查業務(含內外勤)。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至「事求人」及「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報名並上傳附件,方完成報名作業。如未完成報名程序,則不予通知面試。):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請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進行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自傳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英文檢定證書、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於114年7月28日下午5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完成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E0NA== (三)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四)如經錄取到職後,應依本會訂定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規定,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辦理跨會局職務遷調。 (五)聯絡電話:02-89680592林小姐。 二、本次職缺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至多2名,期間5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5/06 ~ 114/05/15
檢視
科員
114/04/01 ~ 114/04/14
檢視
科員
114/03/14 ~ 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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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2/11 ~ 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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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1/24 ~ 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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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2/04 ~ 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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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1/22 ~ 113/12/0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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