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廚工
公告日期
113/12/02
有效期間
113/12/02 ~ 113/12/0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衛生習慣及操守良好,並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葷食丙級以上證照者尤佳。
2、繳交最新公立醫院供食品餐飲業用之體檢合格證明書【檢查項目包括公立醫院項目:如胸部X光、A型肝炎、肺結核、傷寒、性病等傳染性疾病】,請自付體檢費用。健檢合格證明書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未繳者仍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3、男女均可,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檢附完整證件。
工作項目
(一)料理學校營養午餐之飯菜並運送到達指定地點。
(二)餐具收拾、清洗及相關器材設備清潔維護。
(三)廚房及地板清潔等相關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等。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113年12月02日至113年12月06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總務處。(校址:桃園市蘆竹區仁愛路二段1號電話:03-3525580#516)。
(三)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請檢附相關文件於113年12月06日15時前,親洽本校總務處報名。
2.委託報名:受託人應檢具委託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攜報名資料表單於113年12月06日15時前,親洽本校總務處報名。
3.通訊報名:請於113年12月06日15時前寄達,逾時不予受理。
(四)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並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1. 身分證正本 (驗畢發還)及影本各一份。
2. 經歷證明文件(驗畢發還)及影本各一份。
3. 證照證明文件(驗畢發還)及影本各一份。
4. 畢業證書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各一份。
5. 報名表一份(請事先詳實填寫)。
(五)、支薪方式:新僱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達70分(含)以上者方准予正式僱用。僱用薪資依基本薪資28,590元整(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證照者依基本工資每月再加發1,000元津貼,其餘薪貼依本校雇用午餐工作人員契約書辦理。需自付個人負擔之勞健保費用)。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試用期間薪資亦同。(需自付個人負擔之勞健保費用)。
(六)、甄選方式:口試成績以原始分數登記後依配分比例,合計總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
1.口試:90分
(1).衛生習慣態度等(佔35%)。
(2).專業知識與素養(佔30%)。
(3).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佔15%)。
(4).其他(佔10%)
2.特殊加分:
(1).證照經歷(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3分。
(2).餐飲相關科系畢業者加2分。
(3).本年度衛生講習8小時加1分。
(4).廚工經歷:(本項加分最高以5分為限)曾擔任公私立學校或幼稚園廚工或團體膳食或餐飲業相關工作滿6個月0.5分,滿1年者1分,滿2年者2分,滿3年者3分,以此類推最高5分。
3.倘參加甄選人員分數相同時,依口試項目之衛生習慣態度等及專業知識與素養之先後次序依序排列。
(七)、甄選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3年12月09日(星期一)。(依報名先後順序面試方式)
2.報到地點:本校三樓總務處。
3.甄選時間:上午10:00。
(八)錄取公告及日期:
1.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ksh.tyc.edu.tw/,應試者請自行查詢,本校不做電話通知)。
2.日期: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時公告於本校網站。
(九)、到職日期:114年2月11日(星期二)。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廚工
113/11/11 ~ 113/11/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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