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7/29
有效期間
114/07/29 ~ 114/08/04
職務列等
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至330薪點,新臺幣45,903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稽查、取締、告發之執行事項。 二、協助辦理關於各類環境公害污染源如空氣污染、噪音、廢棄物、水污染等稽查防治資料之蒐集彙整及管制執行事項。 三、執行無人機操作空拍及廢棄物棄置場址管制、清運車輛追蹤、監控工作。 四、能配合輪值大、小夜班及例假日勤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公開甄試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簡章相關規定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 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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