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7/30
有效期間
114/07/30 ~ 114/08/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5等約僱人員折合月薪38,948元/月 (含勞健保)。 5、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項目
戶政櫃檯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不用附照片,報名表檔案請於本所網址下載使用:https://www.sanchong.ris.ca.ntpc.gov.tw/Site/ActivitySidelightDetial/24503?wnd_id=2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2、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未予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將由本所逕予銷毀,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請於114年8月5日前寄至241205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9號6樓新北市三重戶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考試職缺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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