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主任
公告日期
113/12/02
有效期間
113/12/02 ~ 113/12/11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2.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3.現銓敘審定為薦任6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且具3年以上人事業務經驗之現職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5.具學校人事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嘉義市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張先生(聯絡電話:05-2254321分機717、72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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