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4/08/05
有效期間
114/08/05 ~ 114/08/1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環境執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 1.分為筆試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題。 2.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三)線上應徵:請於114年8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四)紙本應徵:請備妥(二)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8月1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特約環境技術師-環境執法組)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環境執法組】。 (五)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六)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七)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薪點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萬8,948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八)聯絡人:温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佐
114/03/18 ~ 1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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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113/12/12 ~ 113/12/17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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