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3/12/03
有效期間
113/12/03 ~ 113/12/31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支援一般行政事務、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聯絡方式
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證照、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
報名日期: 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3)年12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或「甄選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總務科王先生,聯絡電話:(05)6334991分機1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3/10/04 ~ 113/11/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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