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4/08/11
有效期間
114/08/11 ~ 114/08/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工作項目
1.寵物公園設立全程(寵物公園選址會勘、規劃設計、採購(招標)、維護、宣導活動等)、維護、應用、相關動物保護等業務規劃、執行、控制等業務管理。
2.寵物公園內寵物源頭管理業務(如寵物登記稽查、狂犬病防疫稽查)。
3.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依以下方式擇一報名: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
2.相關學經歷及駕照(無則免附)文件影本。
請於114年8月15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8月15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動保處專案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採電子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 相關學經歷及駕照(無則免附)文件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薪資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人事室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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