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4/08/11
有效期間
114/08/11 ~ 114/08/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不受限制轉調規定之限制。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里一般行政管理。 2.里一般民政、經建、兵役行政等業務之處理。 3.里各種會議之召開,社會救助調查及災害查報。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繕打件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資格符合列備取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連絡電話:03-5218231*171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里幹事
114/02/14 ~ 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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