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8/13
有效期間
114/08/13 ~ 114/08/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經歷要求: 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大學以上學歷畢業或同等學力。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其他: 1.具溝通協調、文書處理(word、excel等)、資料統計能力。 2.須能配合業務調整。 3.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4.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資格符合者,將由本學院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學院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公告本學院網站(https://www.tpi.moj.gov.tw)。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7.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6個月一聘。 8.薪資:月薪新臺幣32,000元。
工作項目
(一)學院及第二辦公室之教室、會議室、模擬法庭及貴賓室之設備管理與維護。 (二)協助各組室行政事務(如發表會及會議之大型活動事前準備及事後整理、文書處理作業及資料整理、圖書室書籍登打管理及歸位等)。 (三)協助採購庶務、禮品及財產盤點。 (四)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2)2732-8552薄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