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國民小學

特教助理員(學前班)

公告日期
114/08/14
有效期間
114/08/14 ~ 114/08/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需熟悉電腦操作,填報特教資料。 四、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工作項目
一、助理員服務以幼兒園學生為主,本校仍保有統籌運用相關人力之權力。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四、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五、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六、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與校內活動與比賽之安全。 七、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八、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九、服務期間必須參加桃園市政府辦理之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每人每學年9小時。 十、助理員每日上網填報學生服務紀錄。 十一、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3)3590758#612 輔導室-特教組長 (03)3590758#220 幼兒園-幼兒園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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