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4/08/18
有效期間
114/08/18 ~ 114/08/21
職務列等
6等1階280薪點(月薪39,564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閱讀行銷推廣業務、圖書編目業務、閱讀計畫撰寫及行政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及自傳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s://reurl.cc/ROkMrx下載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切結書(須本人簽章)。 2.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工作經歷需檢附佐證資料,例如離職證明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例如專長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林芸亦 科員 2. 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備  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圖書管理科約聘人員(C170001)」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2.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本職缺除正取1名,必要時得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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