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4/08/19
有效期間
114/08/19 ~ 114/08/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符合調任該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線上報名(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線上報名者請附以下檔案:
1.考試及格證書、最新銓敘審定函、最新派令及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採購證照、語言能力證明,以上資料請上傳至報名系統。
2.另請應徵者務必確認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簡要自述是否填寫。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為3個月,增列候補之名額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聯絡電話:(04)7772006轉1801趙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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