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新屋區戶政事務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8/19
有效期間
114/08/19 ~ 114/08/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office等作業軟體者佳。
3.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1.辦理戶籍登記等案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25日(星期一)止,採親自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名應徵甄選約僱人員職務)
2.意者請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照等證件。
3.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待遇標準: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敘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5.任用期間:本職務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114年9月5日至114年12月5日止。
6.聯絡人:陳先生 電 話:03-4772102分機1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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