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8/20
有效期間
114/08/20 ~ 114/08/29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並有樂願學習心態。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工作項目
協助護照製發業務,並能配合工作輪調、加班、排班及延長受理護照時段之為民服務工作。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31,449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898-a374b-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 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8月29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 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4/08/01 ~ 114/08/08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6/06 ~ 114/06/13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3/20 ~ 114/03/27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2/06 ~ 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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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3/12/09 ~ 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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