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科長

公告日期
114/08/20
有效期間
114/08/20 ~ 114/08/27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會計、審計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三、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四、具預、決算編製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交通部觀光署主計室薦任第9職等科長。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應徵人員請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期限內上傳: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方式:(02)2349-2627 交通部會計處綜合規劃科 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8/05 ~ 114/08/12
檢視
科員
114/07/21 ~ 114/07/28
檢視
佐理員
114/07/21 ~ 114/07/28
檢視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5/27 ~ 114/06/02
檢視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5/12 ~ 114/05/19
檢視
科員
114/04/18 ~ 114/04/28
檢視
行政助理
114/04/17 ~ 114/04/22
檢視
科員
114/03/27 ~ 114/04/08
檢視
科員
114/03/27 ~ 114/04/08
檢視
科員
114/03/17 ~ 114/03/24
檢視
科員
114/03/14 ~ 114/03/24
檢視
科員
114/03/12 ~ 114/03/19
檢視
科員
114/03/12 ~ 114/03/19
檢視
科員
114/03/03 ~ 114/03/12
檢視
科員
114/02/10 ~ 114/02/17
檢視
科員
114/02/10 ~ 114/02/21
檢視
佐理員
114/01/22 ~ 114/02/05
檢視
科員
114/01/22 ~ 114/02/05
檢視
科員
114/01/17 ~ 114/02/03
檢視
科員
113/12/17 ~ 113/12/29
檢視
科員
113/12/03 ~ 113/12/10
檢視
科員
113/11/25 ~ 113/12/02
檢視
科員
113/11/18 ~ 113/11/2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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