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8/26
有效期間
114/08/26 ~ 114/09/02
職務列等
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不動產、法律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嫻熟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軟體)、公文撰寫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不動產交易業務訪查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預售屋契約管理、違規查處及行政救濟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於114年9月2日(星期二)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本府地政局人事室收(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價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9月8日出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2月12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前一日止。 4、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 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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