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約僱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3/12/04
有效期間
113/12/04 ~ 114/01/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都市計畫、建築、地政、景觀、市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工作項目
一、都市更新事業審議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並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等資料合成PDF檔上傳。 二、合者擇優將以e-mail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面試結果將刊登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區)。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聯絡電話:(02)2781-5696轉3166(林先生)。 三、本案職缺係本處工程員職缺(已提列考試計畫)之職務代理人,可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約僱用至114年3月),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僱,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四、本處事業科職缺,月薪41,850元(310薪點)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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