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8/29
有效期間
114/08/29 ~ 114/09/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輪值中午彈性上班、到府服務及假日登記婚等業務。 3.辦理自然人憑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該職缺為公務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 二、待遇:2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1,993元(未扣勞健保、勞退)。 三、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聯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我的履歷】中維護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確定同意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四、上傳資料:於【我要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空白處簽名,將以下文件合併掃描1個PDF檔案:(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相關經歷證明(無免附)。 五、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電話:(03)5226020轉103人事室古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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