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

駕駛

公告日期
113/11/01
有效期間
113/11/01 ~ 113/12/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 國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 須具職業大客車駕照。 (四) 以上人員限現職中央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工作日輪值加班、公文輸送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聯絡方式
本所總務科黃鐘德先生。電話:05-3623859,05-3623889#201 傳真:05-36228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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