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4/09/01
有效期間
114/09/01 ~ 114/09/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一)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備註: 因本署業務需求,具備資訊專長者尤佳。
工作項目
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加班費則核實計算發給; 本缺額於到職任用後僅能於本機關服務,不得再移撥其他中央機關學校。
聯絡方式
(一)有意參加甄選者,請依簡章備妥相關資料,於114年9月15日前掛號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至「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或逕送本署收發室,信封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
(二)應檢附資料如下:
1、甄選履歷表,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方式: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陳書記官長,電話:0836-22823分機11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4/07/09 ~ 114/07/2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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