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

校安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9/03
有效期間
114/09/03 ~ 114/09/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2、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負責本校校安輪值(須維持24小時待命及獨立值勤之工作能力)。 2、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業務。 3、配合警方實施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4、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工作。 5、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校安事件處置、通報、急救(視狀況)、陪同送醫及協助警詢等。 7、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 8、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專案。 9、其他交辦事項(學校賦予之其他工作項目以不影響前項工作為原則)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9月8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書面報名資料: 1、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雙面列印、填表人未簽章視同不合格)、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外國學歷報考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文件、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無者免繳)、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3份依序裝夾成冊(勿用膠裝)。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簽名加蓋私章) 3、工作經驗證明應出具服務單位開立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契約書或保險投保證明不得作為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4、以上資料請郵寄至:813004高雄市左營區海功路55號收,封面標題書明「應徵校安人員」; 聯絡電話(07)5822010#501、連絡人:陳主任。 (二)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書面審查結果預於 114年9月11日前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本校將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5名面試。 (四)請於114年9月12日面試當天繳交以下資料: 1、114年9月1日(含)後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一份(申請表第11項請勾選「全部期間」)。經查驗如載有刑事犯罪紀錄者,不予錄取。 2、由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體檢醫療機構(查詢連結: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出具三個月內完成之「一般體格檢查合格報告」正本。未檢附者不得參加面試;如所附報告與規定不符,亦不予錄取。 3、考量申請上述資料所需時限(4~7日),請報名人員先行備妥,以備面試當日查驗。 二、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第一階段: 1、甄試方式:書面資料審查(40%)。 2、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簽章未完整者,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進入第二階段面試。 3、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並需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及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合格報告。 (二)第二階段:(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5名面試) 1、甄試方式:面試(60%)。 2、甄試時間: (1)面試於 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 9時舉行,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人員請依本校公告之面試時間至左營高中人事室完成報到,並配合學校引導人員至休息教室待命,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2)面試報到時,查驗及繳交報名人資料分述如下: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報名人身分後立即返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未繳交者不得參加面試 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合格報告」正本,未繳交者不得參加面試。 三、錄取儲備人員注意事項: (一)甄試人員第二階段之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人員,由學校以契約進用之。 (三)本案錄取名單俟市府核定後再予通知並張貼本校電子公告系統供查閱,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指揮監督: (一)本案校安約僱人員應依學校契約書之規定,於僱用期間應接受學校及其上級機關工作上之指派調遣,並遵守相關規定,如因工作不力、不適任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僱,校安約僱人員如因特別事故須於僱用期滿前先行離職時,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經同意後始得離職。 (二)本案校安約僱人員,於僱用後請學校自行輔導熟悉校安通報系統操作及相關作業法規(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等),於受僱後一個月內應於校安系統練習版施測,施測結果呈請校長知悉備查,教育局將抽查確認成效,並請學校定期施測以確保受僱人員保持熟悉系統操作。 (三)本案校安約僱人員,於僱用期間協助上級機關辦理相關工作,獲頒感謝狀、獎狀等績效憑據,於學校年終考核得優先考量等第。 五、附則: (一)本案僱用期間結束後,依契約規定予以解僱,且離職或退職時不得再要求 資遣費、退職金等其他津貼。 (二)甄選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或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原訂甄選作業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頁網頁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三)其餘相關事項請洽附件本校校安約僱人員簡章(公告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