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4/09/05
有效期間
114/09/05 ~ 114/09/19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臺南市,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及任用等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中央管河川、區排及海堤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6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程員
114/06/18 ~ 114/07/02
檢視
工程員
114/05/27 ~ 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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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5/06 ~ 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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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3/17 ~ 1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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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2/11 ~ 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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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1/22 ~ 1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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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3/12/02 ~ 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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