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志工

公告日期
114/09/08
有效期間
114/09/08 ~ 114/09/11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性別、年齡不拘,具服務熱誠,具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租案整理及各科室租案借調作業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 聯絡方式:採郵寄或現場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租賃科 王科長收)。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1401。 (三) 其他: 1.志工人員經本分署評選後擇優錄用,每人每服務時段(分上午、下午)每次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臺幣200元,並由本分署於服務時段之下個月按月1次給付。 2.服務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