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屏東榮民總醫院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09/09
有效期間
114/09/09 ~ 114/09/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公務人員普考試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合格實授委任三職等以上。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3.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補給室經管物品之基本資料及帳務處理。
2.庫儲物料管理作業事宜。
3.辦理財產盤點複查作業。
4.各類設備、藥品、衛材、文具、經理、研究計畫及其他各項補助預算勞務、財物採購及經費結報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甄選程序:(1)面試40%,筆試6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1482 聯絡人: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員
114/05/13 ~ 114/05/2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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