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駕駛
公告日期
114/09/11
有效期間
114/09/11 ~ 114/09/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請用本分署履歷表格式),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
(3)甄選履歷空白表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https://www.cyy.moj.gov.tw/8212/8288/8290/Lpsimplelist
2.送件方式:
(1)以掛號郵寄至「嘉義市中山路96號」;收件人為「法務部行政執行嘉義分署秘書室」;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報名文件送達日期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由專人親送至本分署收發室(嘉義市中山路96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報名文件送達日期以本分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薪資待遇:每月薪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發給,至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核實計給。
4.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到職日期: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預估114年10月1日出缺)。
6.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孫明煌專員;聯絡電話:(05) 2711133分機2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4/07/21 ~ 114/08/2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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