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9/12
有效期間
114/09/12 ~ 114/09/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碩士、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者。 5.語言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09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或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註明【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聘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屯區工程隊-約聘六等)】。 ※<應上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掃描檔。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 4、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6、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7、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8、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9、僱用期限:自簽訂聘用契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2月30日止),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1.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9/05 ~ 1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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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29 ~ 1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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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16 ~ 1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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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01 ~ 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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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4/11 ~ 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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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3/21 ~ 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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