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9/18
有效期間
114/09/18 ~ 114/10/0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證書或資格證明書者。
(三)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體格檢查標準。
(四)品行良好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且未曾受刑事處分者。
工作項目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書表: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klp.moj.gov.tw/)e公佈欄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必要時,本監得請求查驗正本。各證明文件請按次序排列如下,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資料不全(如未提供簡要自述,未提供聯絡電話或手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不實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1、報名表1份 (請自行粘貼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彩色脫帽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2、簡要自傳1份。
3、切結書1份。
4、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5、男性請註明兵役狀況(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者免附)。
6、如有其他戒護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無者免附)。
7、體檢表1份請於錄取後,通知報到時繳交,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自114年9月18日起至114年10月1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14年10月1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逾期不受理(非以郵戳為憑),如以平信寄送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逕寄本監人事室(201005基隆市東光路199號)。
(四)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約僱人員個人學(經)歷所符合薪點起支,三等230薪點月支報酬31,993元至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間,僱用期間暫定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最長得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分配受訓前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時,本監得隨時解僱。
(五)報名及甄選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監人事室林小姐詢問(電話:02-24651146轉238或02-2465115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