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4/09/18
有效期間
114/09/18 ~ 114/09/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中文輸入法。
4、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9月2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另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2、本次徵才由本所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公布。)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聯絡電話:02-29395885分機1007廖人事管理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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