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9/19
有效期間
114/09/19 ~ 114/09/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電子及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資訊科技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 1.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或離職、服務證明書,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止(預計115年3月中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聘用六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6968人事室馬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9/17 ~ 114/09/22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3/11/27 ~ 113/12/02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