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5等暫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9/19
有效期間
114/09/19 ~ 114/09/24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二年以上者;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三、具汽車駕照、行政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農業工程、農村及農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5等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止。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詹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9)。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
2、畢業證書或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4、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並請勿折疊,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五、備註:
1.正取1名、備取1名 (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本次徵才擇優候補之人員,得視業務所需遞補與本公告職缺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2.本案職缺為5等暫僱人員,月薪38,94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5等暫僱人員
114/09/03 ~ 1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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