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衛生所
高雄市前鎮區衛生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4/09/30
有效期間
114/09/30 ~ 114/10/1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與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各項公共衛生等業務。
二、地段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錢先生
地址: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
電話:(07)7995678#1810
E-MAIL:[email protected]
聘用期間:自府函核定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則應即無條件解聘。
薪資: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月
甄選方式:
一、 請備妥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本請本人註記與正本相符等文字並簽名或蓋章)。
二、 請於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上開附件資料送達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人事室錢先生(8302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 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面試時間將另行電話通知。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含)以下),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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