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

駕駛

公告日期
114/10/01
有效期間
114/10/01 ~ 114/12/31
職務列等
駕駛工餉薪點120~170(月支領報酬:新台幣35,590元至41,67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1.現職為中央機關、公立學校(不含縣立及市立)之駕駛(含技工、工友),有意願調任本監服務為限。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具有初級救護員EMT-1證照及職業大客車駕照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環境清潔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資料:自114年10月1日上午8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檢附報名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本監或親向本監報名。資格條件經本監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日期參加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監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應檢具資料: (1) 履歷表1份,請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4)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5) 最近3年獎懲文件影本1份。 (6) 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影本1份。 (7) 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8) 如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前揭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印私章,如涉偽造或其他不法之情事,由當事人自負刑責。 4.履歷表及駕駛甄選簡章請至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網站(http://www.cyp.moj.gov.tw/)查詢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4/05/09 ~ 114/07/31
檢視
駕駛
114/01/07 ~ 114/04/28
檢視
駕駛
113/10/08 ~ 113/12/3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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