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3/12/09
有效期間
113/12/09 ~ 113/12/16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不得有國籍法第20條規定,取得外國國籍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職稱:民政課里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職等:相當5等,薪點280,月薪約38,416元
三、名額:1名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雇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五、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紙本報名:請檢具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本人或委託親送,如需郵寄請寄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人事室收」(郵寄依本所收發單位收件章蓋印日期為主,逾期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
(三)請報名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第1頁右下方註記應徵課室名稱
(四)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聯絡電話 : 03-8883166轉211郭先生、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七、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8 ~ 113/11/2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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