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4/10/11
有效期間
114/10/11 ~ 114/12/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及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請於114 年 12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 2 吋照片(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 3 年考成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體格檢查表。
3.工友薪俸為薪點 90~150 點,薪餉約為新台幣 29,220 元 ~36,510 元,加班費另計。
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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