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4/10/13
有效期間
114/10/13 ~ 114/10/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學校畢業。
二、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退休年齡者。
三、未具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本職缺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11月10日。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行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相關資料掃描影本。
二、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
五、聯絡電話:(06)9991311轉13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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