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0/15
有效期間
114/10/15 ~ 114/10/2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歡迎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4.若有承保或櫃檯服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全民健康保險承保相關業務。 2.現場臨櫃及健保卡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 )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即確認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面談時)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正本、最高學歷證書(正)影本、身分證(正)影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影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三等薪點24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3,38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公告訊息)。 5.本案聯絡電話:(04)22583988分機6701,承辦人: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8/05 ~ 1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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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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