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消防局
臺東縣消防局隊員
公告日期
114/10/17
有效期間
114/10/17 ~ 114/10/22
職務列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合格實授警佐3階以上,符合「各級消防機關人員遴用標準」得調任隊員之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3.無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消極條件之情事。
工作項目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聯絡方式
(一) 配合⾏政院人事⾏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請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上傳繳附文件。
(二) 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
(三) 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下載(首⾴/臺東大小事/人事徵才/臺東縣消防局隊員職缺公告)
1. 臺東縣消防局甄選報名表
2. 切結書
3. 消防專業訓練證書
4. 未補償加班時數證明
5. 將上述相關資料電⼦檔下載填寫,依照資料順序整合為1個PDF檔,並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主旨:應徵隊員職缺(現職機關+姓名),附件請以(現職機關+姓名)命名。
(四)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0月22日23:59止。
(五) 聯絡方式:
1. 收件人:臺東縣消防局人事室 陳科員
2.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四維路2段100號
3. 聯絡電話:089-322112#23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隊員
114/06/02 ~ 114/06/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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