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4/10/15
有效期間
114/10/15 ~ 114/10/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曾任各地政機關編制內職務,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登記案件初審、發文。 2.徵收繼承、地籍清理發價審核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擇一): 1.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報名: (1)檢具證件:簡歷表(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掃描影本,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2)採線上報名,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本職缺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線上報名時務必再上傳前項指定之簡歷表)。 二、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增列備取2名,期滿如未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專區-錄取公告。 2.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如均未能符合需求,本所得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審)選。 四、附則: 1.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登記課江課長聯繫(06-2559317分機120);甄試過程問題請洽人事管理員黃小姐(06-2559317分機158)。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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