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4/10/22
有效期間
114/10/22 ~ 114/11/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後點選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再搜尋本所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報名。
2.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7865921轉2501唐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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