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聘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10/28
有效期間
114/10/28 ~ 114/11/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專科(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四) 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五) 具公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與違規案件輔導及管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應徵,意者請於114年11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妥履歷,上傳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月支報酬280薪點(38,948元)。 (三) 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聘用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止。 (四) 聯絡電話:02-27593001分機3911,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人員
114/10/07 ~ 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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