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4/10/29
有效期間
114/10/29 ~ 114/11/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2.主動積極負責。 3.國中以上畢業。 4.本案為教育局核准進用之定期契約臨時人員,期限屆滿無條件離職。月薪為基本工資:新臺幣29,500元。 5.預估缺(預定於115年1月進用)。
工作項目
1.協助場地租借事務、停車場維護管理。 2.學校設備維護(飲水機、冷氣、課桌椅)。 3.班級公物管理。 4.全校鑰匙管理。 5.每日公文遞送及郵件信件整理及寄送相關工作。 6.協助事務組及出納組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檢具資料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1份 4.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1份 5.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請一併附上 (二)報名方式: 1. 報名表請以郵寄或親自送至本校警衛室,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郵寄信件以114年11月7日下午4時前寄達、紙本遞送以114年11月7日下午4時前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 意者請備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檔)逕寄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211號新莊國中總務處事務組收,或親送本校警衛室。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三)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總務處李組長02-22766326分機213傳真:02-29901246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
114/03/04 ~ 114/03/12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