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4/10/31
有效期間
114/10/31 ~ 114/12/19
職務列等
財經法律學系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誠徵專任教師一名 一、職務及員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乙名。 二、學歷資格條件: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大學之法學博士學位者;或於115年1月31日前可獲得法學博士學位者。 三、應具專長:公法相關領域(除可教授憲法、行政法外,另有其他公法相關次領域者為優先)。 四、所需文件: 1.個人履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等)。 2.學經歷證件影本或指導教授證明可畢業時間之文件(國外學經歷,需駐外單位認證)。 3.國立高雄大學擬聘教師資料表(人事室網頁可下載,需親筆簽名) 4.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無者免附) 。無教師證書者,請附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博士論文(初稿)。 5.現職聘書影本 (無者免附) 。 6.五年內之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若尚未畢業者,請提供博士論文初稿。 7.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曾參與之研究計畫、專利發明、技轉、已開授課程及其他榮譽等。 8.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9.「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未提供具結書者,不得參加徵聘(甄選)。 五、截止日期:114年12月19日(以郵戳為憑) 六、聘任起始:115年8月1日(115學年度第1學期) 七、意者請備妥資料寄至: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本系新進專任教師。 八、聯絡方式: 電話:07-5919298 鍾心茹小姐 傳真:07-591930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
聯絡方式
電話:07-5919298 鍾心茹小姐 傳真:07-591930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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