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技工

公告日期
114/11/07
有效期間
114/11/07 ~ 114/12/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積極任事、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工作項目
協辦文書、檔案、辦公廳舍管理業務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1份。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二)報名曰期、方式:請於114年12月6曰(星期五)前備妥相關文件,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90093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人事室 收」。或將資料掃描成 PDF檔以電子郵件寄[email protected] , 並請再以電話確認。 (三)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技工」。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選;證件不全、資格條件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參加甄選亦不退 件。 (五)本次徵才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1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曰起算。 (六)本案承辦人:人事室賴小姐;聯絡電話:08 -77455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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