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技工

公告日期
114/11/10
有效期間
114/11/10 ~ 114/12/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技工工友,品德端正、身體健康、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並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電腦操作能力及具汽車駕照尤佳。 (四)具有茶產業相關經驗及專長者且符合「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五)具原住民族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茶及飲料作物育種相關試驗研究。 (二)協助茶及飲料作物田間栽培管理相關試驗研究。 (三)協助試驗研究田間調查及分析工作。 (四)協助試驗資料整理及相關資料建檔業務。 (五)辦理相關庶務性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依114年適用之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給。 二、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場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2日下班前(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件寄達時間為準)備妥下列文件逕行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場(桃園市楊梅區埔心中興路324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作物改良科技工』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履歷表1份(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戶籍謄本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錄取後繳交)。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場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亦不另退還。 四、如有問題請洽本場秘書室涂小姐,連絡電話:(03)4822059 #217。或秘書室張主任,連絡電話:(03)4822059#2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工
114/10/16 ~ 1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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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114/09/23 ~ 1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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