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書記
公告日期
114/11/18
有效期間
114/11/18 ~ 114/12/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5.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6.歡迎具有採購證照、小型汽車駕駛執照之人員報名參加。
工作項目
管理科職缺1名。
1.觀光設施及水域遊憩活動之管理。
2觀光遊憩據點經營管理、遊憩據點環境衛生之綠美化、清潔維護及設施 查報修繕等事項。
3.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報名文件:
一、報名者請下載填寫「外補甄選報名表」。(請參見本網頁下方「職缺相關附件」)。
二、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若考取多次等級,均請提供)。
(二)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
(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八)若有語言能力測驗合格證書及採購專業證照,亦請一併檢附。
以上證明文件於掃描前,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如無法上傳,請掃描寄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本機關屬離島地區,支領第三級離島加給(基本數額9,790元,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 2%計給年資加成,最高以30%為限),並備有員工備勤室,提供遠道者住宿服務。
◎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5日(星期五)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並註明應徵之職缺(管理科科員)。
二、資歷審查合格、符合本處所需者通知面試,報名人員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擇優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處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聯絡電話:人事室 黃小姐 (0836)25631轉50,業務方面問題請洽-管理科科長(0836)-25631轉3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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