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研究院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1/18
有效期間
114/11/18 ~ 114/11/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需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訓練證明、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線上應徵由系統自動產製,並上傳應備資料)。 (二)線上應徵: 1、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2、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並請將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本院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本職務係辦理本院人員請假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約115年8月)即予解聘。 (六)聯絡人:鍾先生,聯絡電話:03-4915818分機731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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