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任教師及約聘教學人員

公告日期
114/11/18
有效期間
114/11/18 ~ 115/02/2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應用外語系誠徵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任教師2名及約聘教學人員1名 -英語教學專長類:具英語教學及專業英文(ESP)教學專長;並具商管、國際行銷、國際會展、科技應用等跨領域實務經驗者尤佳。 -商管專長類:具商管、國際企業或國際行銷等相關專長;並具以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者尤佳。 1.已取得上述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須符合此項規定。 4.具備助理教授證或以上尤佳。 5.具研究能力並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文章,SCI/SSCI/EI/TSSCI,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有其他著作亦可一併檢附。 6.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系所行政實務、撰寫與執行計畫、課程規劃經驗。 (2)具優良學術研究能力,如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研究計畫、發表於國內外優良期刊或專書之學術論文者。 (3)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工作項目
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排課。
聯絡方式
一、起聘日期:確切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二、申請資料: 1.基本資料表(請於本系公告網頁:https://reurl.cc/LQmxQx下載)。 2.履歷表:包括自傳、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連結:https://forms.gle/gwFNJBUtGxr8GhKH7填具申請資料。 3.身份證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4.實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年以上,請註明起訖日期)。 5.推薦函二封。 6.著作一式一份,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文章(SCI/SSCI/EI/TSSCI,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及博士論文。 7.所執行研究計畫清冊及特殊表現。 8.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9.擬開設本系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各一門之教學大綱。 10.近二年教學評量及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11.缺件、逾期或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7日(郵戳為憑)。 四、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應用外語系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五、洽詢人:吳助教,電話(02)2322-641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教師
114/04/09 ~ 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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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
113/10/25 ~ 1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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