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1/20
有效期間
114/11/20 ~ 114/11/26
職務列等
約僱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辦理宗教禮俗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 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或掃描一個電子檔上傳俾利審查 (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審查)。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 紙本報名:將以上資料以A4格式於114年11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賴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應徵宗教禮俗科4等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 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4年11月26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宗教禮俗科4等約僱人員」。
三、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薪資待遇及僱用期間:
1. 薪資標準:4等約僱人員34,775元/月(含勞健保)。
2. 僱用期間:自即日起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估115年10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10/29 ~ 114/11/07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31 ~ 114/08/07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31 ~ 114/08/07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14 ~ 114/07/22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14 ~ 114/07/22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24 ~ 114/06/30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24 ~ 114/06/30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6 ~ 114/06/04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6 ~ 114/06/04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05 ~ 114/05/12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02 ~ 114/05/09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14 ~ 114/04/18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2/16 ~ 1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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